山东聊城第七中学

菁菁校园学校活动

聊城七中开展“学习宪法我先行”主题团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1-12-31 10:39 栏目:学校活动 发布单位:山东聊城第七中学 点击量:22 【公开】

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宪法意识,11月29日,聊城七中团委组织开展了“学习宪法我先行”主题团日活动。

活动在嘹亮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团委副书记田露苗为团员们普及《国家宪法日》相关知识,“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号召大家全民学法、大力宣传宪法在国家生活中重要地位和作用。微信图片_20211231101839.jpg

虞鑫老师带领团员们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宪法》等一些基本知识。学习之后,团员们进行交流讨论,他们纷纷表示:“以前总认为宪法离自己的生活很远,现在知道了宪法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也认识到了宪法的重要地位。同时也表示,今后一定发挥团员的示范引领作用,争做学法知法守法好青年。”

活动最后,全体师生举起右手,激昂宣誓:

我们是新时代的中国人,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宣誓:我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做一名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追求;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努力奋斗!

活动在嘹亮的团歌声中结束。通过此次学宪法活动,团员们意识到,“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大到国家宪法,小到中学生守则,要知道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哪些事必须做。作为一名共青团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全面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虞鑫  张慧

编校:崔潇

审核:李永光

编辑:山东聊城第七中学宣传中心

    山东聊城第七中学电教中心微信图片_20211231101855.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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