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公告
- 2022-08-10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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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3号)、《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2〕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2年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切实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正常招生秩序,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招生条件和范围
开发区实验小学招生区域为:东昌路以南、黄山路以西、黄河路以北片区和顺德嘉园、温泉西区居住区。
招生计划:10个班,每班45人,共计450人。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包括我校辖区户籍子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驻聊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归雁工程”返乡创业人才子女等非本区户籍子女。
我校不招收不足龄学生。开发区实验小学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开发区实验小学提出申请,学校报区教体分局审核备案。
三、招生办法
严格执行并全面落实“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最大限度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1.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开发区实验小学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在开发区实验小学就读,按照户籍所在地参与划片招生。
2.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开发区实验小学辖区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到开发区实验小学就读,按照居住证或房权证地址参与划片招生,入学后享有和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四、保障各类特殊群体入学
(一)保障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益。
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入学人数预测和学位情况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的原则,扎实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轻度适龄残疾儿童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中、重度残疾儿童协调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采取送教服务,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三)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对烈士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规定政策享受优待。
现役军人子女严格落实《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文件精神。
(四)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各学校要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关爱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严防学生辍学,不断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工作成果。
(五)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入学。
关注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确保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因贫失学。
五、招生报名材料
(一)结合开发区实验小学实际情况,开发区实验小学2022年招生按条件划分为四类:
1类:开发区实验小学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需要提供材料: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
2类:开发区实验小学片区内有房产的开发区户籍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需要提供材料:①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
②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以及房主的身份证等佐证材料);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交纳凭证;
③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
东昌府区、高新区、度假区、茌平区户籍随迁子女按2类提供材料。
3类:开发区实验小学片区内有居住证和房产的非开发区户籍随迁子女。
需要提供材料:①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
②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以及房主的身份证等佐证材料);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交纳凭证;
③6个月以上居住证;
④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
4类:开发区实验小学片区内有居住证租房居住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需要提供材料:①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
②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以及房主的身份证等佐证材料);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
③6个月以上居住证;
④6个月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备案证明(同时提供房主的房屋产权证和身份证等佐证材料)。
(二)材料要求
1.为确保大数据信息与招生平台信息顺利对接,户口迁入有效时间截至2022年7月18日(招生报名开始时间为7月20日)。
2.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连续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
六、招生时间和工作流程
开发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分报名、审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登记阶段(7月20日-26日)
报名时间:
开发区实验小学招生报名时间:7月20日—7月26日。
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继续实行“一网通办”。网上报名登记先后顺序与入学先后顺序无关,建议错峰登录系统报名登记。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需要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必须由法定监护人完成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用手机进行信息采集或使用“爱山东”APP在电脑端扫码登录,进行信息采集。
报名时一般不再要求家长选择学校。系统将根据监护人信息,通过大数据自动匹配片区就读学校。无法自动匹配成功的,只可选取一所民办学校或片区内公办学校。如果无法在网上报名成功,可以携带报名材料,在报名期间前往报名点学校咨询,由学校协助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流程请后续关注“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
(二)材料审核阶段(7月27日-8月3日)
1.报名信息网上初审(7月27日-28日)
开发区教体分局和学校通过网上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初审。
优抚对象(7月27日-28日)将其相关材料送交开发区教体分局管理科,由相关部门进行核验。审核合格后参与招生录取。
2.报名信息网上复审(7月29日-31日)
网上大数据审核合格的,不再要求另外上传证明材料。未通过网上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无法上传证明材料的,需将相关纸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7月30日之前,送至报名学校,由学校到相关部门进一步复查核实。
3.报名信息补录(8月1日-2日)
复核后不符合报名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如果符合我区其他学校入学条件,由原报名学校及时通知家长,在该时间段内回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申请报名协调,并由调入学校向区教体分局申请批准后完成网上报名协调。
补录工作结束后,任何学校不得随意接收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招生录取阶段(8月3日-10日)
开发区实验小学辖区内报民办学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要在公示后2日内(8月8日前)到开发区实验小学进行报名、审核,按政策规定进行录取。
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在区教体分局指导下进行网上录取。
开发区实验小学录取(8月3日-8日)
(四)公示录取结果(8月9日-10日)
开发区实验小学公示招生录取结果。
七、严格招生规定,规范招生秩序
(一)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
开发区实验小学及时公开招生政策、划片范围、程序、时间、招生条件、咨询电话、招生结果等信息,通过网络、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使之家喻户晓,并得到学生家长理解和社会支持。要广泛开展教育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先进教育理念的宣传,倡导科学教育理念,帮助和引导家长、学生理性选择义务教育学校,明白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开发区实验小学对新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不在开学前后组织分班考试。
(二)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范围招生。
开发区实验小学要严格按照招生文件规定的时间招生,不提前或采取变相报名方式提前招生。开发区实验小学不跨范围招生,禁止招收择校生。
(三)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控制大班额。
开发区实验小学不擅自增加招生计划。学校片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人数超过下达招生计划,必须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增加。
根据省、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工作要求,结合创建国家教育优质均衡县工作,不出现大班额现象。
(四)严格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
严格执行国家以及省、市“十项严禁”纪律。开发区实验小学不接受外来招生单位的宣传,禁止本校教师代为学生集体报名、提供学生成绩信息等违规行为。
招生期间,开发区实验小学招生办公室要有专人值班,耐心细致地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不推诿应付。
(五)规范学籍管理。
2022年新生学籍严格按照招生平台数据统一注册。各中小学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
开发区实验小学其他年级学生学籍严格按规定管理。中途一律不随意招收插班生,开发区实验小学在不超规定班额的前提下,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由转入学校申请,经区教体分局批准后方可招收符合转入条件的插班生。
(六)2023年开发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内容有所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为:
1.实行学位控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73 号)文件精神,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我区现有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结合我校布局和发展实际情况, 2023年拟对开发区实验小学实行“六年一学位”,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安排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在学区小学就读(完全产权房主子女除外)。
2.进一步细化分类参照东昌府2022年招生意见,2023年开发区入学分类,拟将进一步细分,在不改变原招生政策“四类”划分录取基础上,对原一、二、三类均按照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是否有完全产权房产、不完全产权房产、无产权房,列出顺序,同种情况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居住证办理时间、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劳动保险缴纳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
八、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责任追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发区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开发区实验小学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开发区实验小学校长负总责,建立科学有序、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招生入学工作机制。
(二)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开发区实验小学建立健全失学辍学儿童比对机制,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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