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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文轩初级中学2021年招生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3 17:10 栏目:招生动态 发布单位:聊城文轩初级中学 点击量:2915 【公开】

根据2021年市、区教育工作统筹安排,聊城文轩初级中学2021年招生工作于7月22日正式开始。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行为、维护正常招生秩序,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招生条件和范围

应届小学毕业生(含东昌府区户籍子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驻聊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归雁工程”返乡创业人才子女等非东昌府区户籍子女)。

初中严禁招收非应届小学毕业生。

招生范围:

文轩中学:湖南路以北,东关街以南,米市街—环城湖东岸、南岸—南关街以东;东至:聊城八中南院墙以南至柳园路,南院墙以北至龙山西街和柳园路中段(聊城八中西院墙北延)。

柳园路以东,花园路以西,湖南路以北,红旗巷—学思路(聊大院内)以南。

湖南路以南,徒骇河以西、以北,柳园街道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材料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1年我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材料的审核,具体划分为四类:

(一)类:东昌府区片区内户籍子女

需要审核材料:

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

(二)类:片区内有房产的东昌府区户籍随迁子女。

需要审核材料:

①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

②经商类提供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同时审核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以及房主的身份证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1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③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

(三)类:片区内有居住证和房产的非东昌府区户籍随迁子女。

需要审核材料:

①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

②经商类提供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同时审核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以及房主的身份证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1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③1年以上居住证。

④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

(四)类:片区内租房居住的随迁子女。

需要审核材料:

①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

②经商类提供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同时审核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以及房主的身份证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1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③1年以上居住证;

④1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审核房主的房屋产权证和身份证等佐证材料)。

2.材料要求说明

1)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网上报名时间(7月26日)结束之前有效。

2)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要求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要满一年。

3)为全面实现网上招生审核,凡是租房居住的,2022年开始,入学时需要审核一年以上,经住建局备案的租房证明。

四、招生时间和工作流程

东昌府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招生入学,经过报名、审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登记阶段(7月22日—26日) 

初中招生报名7月22日—26日。

除特殊类型、家庭使用网络不方便的以外,不再要求家长进行线下报名、上交纸质材料等,确保今年全部实现网上报名。如果孩子符合报名入学条件,无法在平台上报名成功,可以直接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点学校咨询并网上报名。

为逐步实现招生平台和省市政务平台的对接,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平台注册登录时,必须如实填写符合入学条件的监护人一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注册登录时不能填写子女信息)。

租房居住的随迁子女报名时需要在报名平台上传租房协议。

报名时一般不再要求家长选择学校。2021年将根据监护人信息,通过大数据查找并审核子女入学条件,自动匹配就读学校。

无法自动匹配成功的,只可选取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

根据聊城市《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易入学”系统建设的通知》(聊教体发〔2021〕4号)精神,2021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实行“一网通办”。家长可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安装“我的聊城”APP,完成注册和实人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东昌府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用手机进行信息采集,或使用“我的聊城”APP扫码登录,后续在电脑浏览器上进行信息采集。

网上招生详细报名流程将后续向社会发布,请持续关注“东昌教体发布”微信公众号或本公众号。

(二)材料审核阶段(7月27日—8月3日)

1.报名信息网上审核(7月27日—28日)

区教体局和学校通过网上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合格的,不再要求另外上传证明材料。

2.材料复核(7月29日—31日)

未通过网上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无法上传证明材料的,要求家长将相关入学纸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7月30日之前,送交到各报名点学校,先进行现场初审,再由学校到相关部门进一步复查核实。

3.材料信息补录(8月1日—3日)

凡是复核后不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要立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由片区内学校根据审核结果登记,并由学校在网上补录信息。只有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才可以参与学校下一步的录取工作。

4.优抚对象材料审核。

7月27日—28日将相关材料送交区教体局基教科;7月29日—30日区教体局到相关部门核验材料;8月1日公示审核结果,审核合格后方可参与招生录取。

(三)招生录取阶段(8月4日—10日)

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在区教体局指导下进行网上录取。

学校录取(8月4日—8日)

公办学校采取单校划片、联合划片、调剂录取3种方式。

联合划片学校:文轩中学—文轩中学西校区—聊城八中—湖西中学。

招生咨询电话:5108750

监督举报电话:5108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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