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经将在籍在校学生与《聊城市贫困人口名单》进行比对,与山东省建档立卡平台进行在线比对,对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查看,综合比对结果见附表。比对名单中的学生,均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比对名单中粗体学生,享受免除学费政策;比对名单中划横线的残疾类学生,通过困难认定评审后享受免除学费政策。
按照学生资助工作要求,我校对享受政策脱贫人口及防返贫监测对象学生、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困难且残疾学生免除学费。
请各年级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一、对残疾类学生进行困难认定评审
确认方法为:
1、学生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残疾证全套复印件;家庭经济情况符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的,班级、年级、年级启动三级认定,认定通过后增补进免学费名单。
2、学生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残疾证全套复印件;持有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困难证明,证明中注明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说明困难情况,盖民政部门公章,盖章人签名留存联系电话。增补进免学费名单。
3、学生家庭情况不困难的,提交调查说明,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签字,注明联系电话。填写政策知晓回执和告知书。
二、申请表、汇总表
1、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认真填写《普通高中免学杂费申请表》,提交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提交学生本人银行卡姓名开户行和卡号信息。
2、指定专人审核申报及认定材料。
3、免学费名单产生后应在年级公示三天,不透露学生隐私信息,不含节假日,汇总年级《免学杂费汇总表》、《统计表》。
4、使用免学费绿色通道的学生,申请表时间按开学前免交学费的时间填写;未提出免学费绿色通道申请的学生,申请表时间如实填写。
5、如有比对名单之外但符合条件的情况,建议学生持当地乡村振兴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提出申请,学校报上级部门研究后确定免学费资格。请各年级重视对免学费人选的排查,做到应助尽助、不漏一人。
三、其他相关工作
1、开学初使用绿色通道的学生,免学费款发放后,按要求缴纳学费。
2、开学初使用绿色通道但未比对出的学生,请班主任做好对学生和家长的解释工作和学费补缴工作。
附:普通高中资助表格(表3免学费申请表、表8免学费公示表、表11免学费汇总表、表12免学费统计表、打款表)
市资助发规范表格:.普通高中资助表格副本.xlsx
团 委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