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育运动类(加分人数不超过15人)
1. 报名条件:初中阶段在县区级(含)以上运动会或在联赛中获集体、个人前六名,或校级运动会田径类个人前三名,具备一定运动潜质的同学。
2. 测试内容:
(1)篮、排、足球专项能力、三项(百米、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基本素质测试。
(2)田径单项能力测试: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任选一项参加测试。参照国家二级运动员成绩标准,衡量考生水平,决定是否加分,不以名次作为加分标准。乒乓球、武术参考高考体育评分标准,决定是否加分,不以名次作为加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