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

校园安全安全制度

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1-09 07:08 栏目:安全制度 发布单位: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 点击量:127 【公开】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宿舍环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安全管理

1.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遵守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2.建立宿舍长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各宿舍选出宿舍长一人,负责制订轮流值日制度,落实房内各种措施,定期向社区部门汇报本宿舍情况。

3.在宿舍,对人要讲文明礼貌。杜绝讲脏话和不文明的举止,严禁吸烟、喝酒、赌博、打架、看、传不良影响书刊。

4.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学),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5.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房同学要互帮互爱,并及时报告值班楼管人员,病情较重者,由楼管人员或老师陪同下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6.遵守作息制度(含节假日),保证休息时间,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则,没收一切娱乐器具,并通报批评。

7.必须保持宿舍清洁卫生,各宿舍每天一人负责打扫房内及门前,严禁向楼下、窗外抛掷杂物;严禁污损墙壁及乱涂乱钉;严禁在厕所内丢杂物、硬纸塞进厕所、水管等。

8.房内整洁做到:叠被统一格式,鞋屐摆整齐,天花板地面保持干净,并注意保洁。

9.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凡损坏公物,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不准私接用电器,违者,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10.贵重物品尽量避免带入宿舍,现金随身带或存学校附近银行。

11.各房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准点蜡烛、用纸生火、烧塑料袋等。

12.如遇紧急危险,相关学生要有秩序地离场,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保卫人员,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13.如遇地震或空袭,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14.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15.严禁爬门窗,扒护栏。

16.单车一定要集中保管,不得停放在楼梯下面或楼道内。

17.不得在宿舍区打球,宿舍严禁敲打。

18.加强群防群治,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劫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要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二、宿舍治安安全管理

1.宿舍管理人员和学生班主任做为学生公寓安全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公寓安全检查工作。宿舍管理人员必须每周进行两次安全检查工作,并将结果汇总到学生处,发现问题及时和政教处沟通。

2.学生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法律明令禁止私人藏有的枪械(包括汽枪)、弹药、管制刀具等带入学生宿舍。违反者,除收缴物品,送保卫处依法处理外,视其情节态度,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禁止在学生宿舍内打麻将或以其它形式从事赌博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公寓内禁止从事邪教传播邪教的行为,严禁传播、复制、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严禁酗酒、打架斗殴、起哄,禁止在楼内大声喧哗、吹拉弹唱、打球和进行其它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动。

5.禁止在寝室内饲养各种宠物。

6.不准向窗外、走廊或楼道上乱倒污水,乱扔果皮等杂物;不准乱扔酒瓶、热水瓶等玻璃制品。因乱扔物品引起骚乱的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引起人身伤害的,除经济赔偿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禁止小商小贩擅自进入楼内推销物品,禁止租赁、代售、直销等一切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学生宿舍内从事各类营利性服务活动。

8.宿舍门开关时间统一规定,学生应按时归宿,晚归者必须出示证件,并作登记后方可进入宿舍。如有特殊原因晚归者,应出示相关证明。

9.严禁学生从其它学生寝室翻墙、翻窗入室或出室,违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由学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10.严禁学生擅自去动宿舍配电装置,严禁学生擅自触摸、调试、破坏电表等用电设备,违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因违规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一概由肇事者承担。

11、.生宿舍内若遇突发性治安事件,应及时将情况上报辅导员和舍务老师、学生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

12.学生如有违反条例,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相关制度执行处理。

 

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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