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 城 市 第 一 实 验 学 校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逐级负责制,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继胜
副组长:贺传庆 边传顺 李华英 田昌鑫 吕金慧 范后峰 邱凤春
成 员:杜文杰 康 楷 各科室、年级主任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为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针、程序、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状况,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一)消防安全教育
1.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为全体员工。
2.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消防文艺宣传、消防宣传画廊、消防宣传版、火灾事故现场会、典型火灾案例分析、消防标语、消防演讲、季节防火宣传、消防报刊或杂志、消防影视节目、消防知识竟赛、重点工种教育、参观对外开放消防站等。
3.消防安全教育每月进行一次,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期间适时进行。
(二)消防安全培训
1.消防安全培训的对象包括我校在职的全体员工。
2.我校的下列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等特种岗位人员;
(5)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3.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等特种岗位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4.消防安全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与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相关的消防安全文件、消防安全管理方针、目标、指标: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三、学校防火检查、巡查
防火检查、巡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我校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我校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
(一)防火检查的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
2.安全流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消防设施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8.防火检查、巡查开展情况;
9.其他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二)防火巡查的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
7.其他需进行防火巡查的内容。
(三)防火检查、巡查的方法
防火检查、巡查均应填写检查、巡查记录,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学校防火巡查记录次日报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防大检查记录于检查三日内报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
四、学校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为加强我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疏散设施完好有效,应落实以下几个方面:
1.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内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2.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严禁在生产、经营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5.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当场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单贵令相关部门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