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 城 市 第 一 实 验 学 校
实验课(实践活动、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教学、教研工作正常开展,我校严格执行关于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重视实验课安全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
1.实验室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控制和消除的措施。对于实验室无力整改,难度较大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报告,申请给予解决。
2.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和危险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实验室按规定应安装的电气设施,若发现电线严重老化、绝缘层破损等情况时要及时进行维修。严禁超负荷用电。实验室一般不许拉接临时电线,当突然停电时,应随即切断仪器设备的电源开关,以防来电时因无人照管发生意外事故。仪器、设备的电源插座要安装牢固,插头应接地良好,以防因接触电阻过大而产生过热而引发事故。
3.实验用危险品的采购必须按照和学校有关危险品管理的规定办理。对使用危险品进行实验的教学人员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加强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学校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物品实验有实验室教师统负责管理,实验室危险物品的保管、领用等必须是二人以上同时监控配置专用的危险物品室、储藏柜、锁必须是二人同时开启。实验室使用的煤气炉、酒精炉等能放出明火焰的炉具都应有安全措施。
4.实验室不允许储存汽油及其它易燃物品特殊情况需要储存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报请校公安批准。实验用电炉应专人统管理。严禁使用实验室电炉烧水、取暖。使用电炉时不得在其附近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实验室教师不得远离现场。
5.实验室所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应放置在干燥、阴凉、容易看到和取拿方便的地方。实验室工作人员均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保养方法。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其性能并及换药发现报废或失,应立即维修或更换。
二、实习实训安全管理
1.在日常实习、实验教学中、教师必须做到备课备安全、讲课讲安全、课中查安全,课后总结安全,学生考核中有安全。
2.学生在实习、实验期间,要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3.不是自己操作的设备,未经使用者允许,不得随意开动,实习教师不在现场时不准自己操作。
4.操作前必须穿戴好所规定的防护用品,女同学必须戴好工作帽,不准穿高跟鞋进入现场。
5.实习、实验学生在操作设备时,不准与他人边交谈边操作,精力必须集中,实习教师必须严格管理。
6.在不通电或设备断电后,方可连接电路或电器。
7.学生在实习、实验期间,被发现存在安全问题,实习教师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改正。
8.实习、实验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学生实习成绩中安全占10%-20%。
9.对出现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学生,应停止实习。
10.实习、实验教师要以身作则,成为学生安全操作的表率。
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
2021年9月1日